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公告,我国将对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契税方面,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将从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首套住房将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套住房将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增值税方面,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将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也相应停止执行。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降低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调整后,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
另外,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个城市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上海市已于11月18日发布通知,自12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深圳市、广州市也相继发布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些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 房地产税收政策
- 契税面积标准
- 普通住宅标准
-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