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多个批次的征收土地公告,其中包括2015年度第一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等。这些土地的批准机关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分别为赣国土资核〔2011〕884号、赣国土资核〔2012〕2138号、赣国土资核〔2013〕991号、赣国土资核〔2013〕1583号、赣国土资核〔2016〕2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些土地将用于公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征地范围包括水西镇和乐村以东,水西镇白田村以西,水西镇滨江路以南,水西镇和乐村以北。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被征地的权属单位包括水西镇和乐村,白田村小组(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本次征地总面积为197.75亩(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补偿金额以协议为准。被征地农业人口社保安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家庭或单位在征地范围内,建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补偿安置标准,以便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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