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共包括16条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
从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在赣州市章贡区十个镇(街道)区域范围内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缴清契税前,可获得区财政给予契税缴交额50%的消费补贴。
二、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
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赣州市章贡区十个镇(街道)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缴清契税前,可分别获得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优化房屋征收安置方式
在涉及房屋征收的城市征地拆迁、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具体操作细则将另行制定。
四、促进居民住房置换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居民进行“以旧换新”,居民旧房可由房企直接购买或委托房企包销,或协调第三方购买;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居民旧房,居民获得资金后用于购买开发商的定向新房。
五、支持收购库存商品房
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于返迁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周转房等用途。
六、促进商业库存去化
支持购买、租赁存量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用于幼儿园、儿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创业中心等项目。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开工建设业务技术用房,确有必要的,可按规定就近购买库存商业用房或写字楼。
七、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合同交房日期为招生入学当年6月30日前的,允许购房人凭相关证明申请转(入)学。
八、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
若市场价格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且累计幅度超过10%,将及时下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以促进房产置换。
九、允许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土地竞买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
十、继续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交时限
全区范围内成交的土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可延长至6个月;对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项目,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可延长至一年。
十一、允许土地分割处置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
对具备分期开发建设条件的项目,允许在缴纳50%以上土地出让金后,分期办理不超过已缴纳出让金比例的土地不动产权证,首期土地不动产权证仅限用于办理预售许可。对存在涉稳风险的房地产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可对分期建设的剩余土地进行分割处置和办证。
十二、优化规划约束条件和容积率计算规则
根据车位供需情况,自主调整住宅项目车位配比。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由不宜大于3.2米调整为不宜大于3.6米。已批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允许按此规定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对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住宅项目,为小区提供公共服务的位于建筑首层的单层有顶盖、两侧通透开敞、顶盖宽度不超过3.9米的风雨连廊,独立配建的非机动车棚,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出屋面风井、烟道、水电井,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置并经电力部门审核的安装布置有配电变压器及配电屏柜的配电站房、开关站、开闭所,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顶盖,在满足消防安全、供小区业主休闲健身活动的架空层,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的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其建筑面积不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划拨用地住宅项目参照执行。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规划约束条件和容积率计算规则另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支持团购商品住房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针对特定群体的商品房团购活动,团购优惠折扣可适当放宽。
十四、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管理
优化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流程,压缩审核时间。对存在延期交付风险的项目,允许特殊提取使用重点监管资金,推动项目交付。
十五、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持续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十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房地产市场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应对市场变化,促进市场交易,增强市场信心。
以上是赣州市政府出台的16条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住房需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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