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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赣县区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新政

来源:吉屋   2024-07-10 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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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近日公布了《赣州市赣县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这是一个旨在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的新举措。本方案的推出,意在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

房票安置工作专班的组织与职责

为确保房票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赣州市赣县区成立了房票安置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负责房票的制定、使用、结算以及政策宣传等工作。该专班下设办公室,位于区住保中心,由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

房票的概念及实施范围

房票是一种结算凭证,由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给被征收人,用于重新购置房屋。房票的样式由房票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制定,包含所有必要信息。房票安置则是一个市场化的安置方式,允许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将被征收房屋按货币补偿金额量化后,以房票形式购买新建商品房。

房票的发放与奖励政策

房票的发放范围覆盖赣县区内的国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拆项目。被征迁人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时,补偿总金额不少于80%将以房票形式发放。此外,区财政将给予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一定比例的购房奖励,以促进新建商品房的及时购买。

房票的使用规则要求实名持有制,限定使用人为被征收人或其直系亲属。房票的使用期限为一年,且房票、购房奖励的结算实行一次性兑付。退房处理规定,使用房票购房且已领取购房奖励的,如需退房,必须退回已领取的购房奖励。

在部门职责方面,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区住建局负责房源信息的公开公示,区住保中心建立管理系统并负责房票的发放与结算,区审计局进行跟踪审计,属地乡镇政府协助具体工作。

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伪造房票或骗取房票奖励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理,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也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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