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赣州市房地产房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通知》(赣市房字〔2018〕84号),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赣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号召,推进政府工作创新、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治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精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程序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市房管局推进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企业办事“一次不跑”。同时,降低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门槛、精简了备案材料,并将各县(市、区)备案审核权下放至当地房管局,减轻从业企业负担、便于经纪机构属地管理。
加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管理
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为存量房交易双方提供一站式存量房网签服务,存量房网签系统的启动将通过企业总账号授权、合同报备管理、房源信息核验、申请客户购房资格,有效避免了虚假房源、一房多卖、未取得购房资格签约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等情形,有利于从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主管部门规范行业秩序,也为民众的存量房交易带来一定的安全保障。
完善经纪机构管理各项制度
通知要求加强经纪人登记注册管理、建立存量房房源核实制度、落实经纪机构公示制度、落实服务事项事前告知制度,提高行业透明度、降低交易风险、维护行业秩序。
提高房地产经纪业务水平
市房管局鼓励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指导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并督促从业企业加强日常经纪活动管理,旨在全市范围内提升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素质水平,提升行业形象和服务水平。
加强经纪机构行业监管力度
市房管局要求从业企业按照房地产经纪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及时办理经纪机构备案、规范房源信息公布,并督促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建立经纪机构“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日常监督指导,坚决维护交易双方和社会民众的基本权益以及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的要求,进行信息系统的完善及新制度的执行,将对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良性竞争的氛围,促进赣州市存量房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深远的意义和价值。